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(二期二区工程)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决定》(国务院今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(二期二区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(二期二区工程)
建设地点:包头金山工业园区南侧、羊场卜子村西南侧,距离羊场卜子村最近距离1804m处
建设单位: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4月12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张雪莹
联系电话:15024704765
邮箱:403735109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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